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流程下的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差别化收费新政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化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差别化收费。具体如下:
各有关单位:
在接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的指导下,我们现就实施针对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工作优异企业提供额外激励措施,并将其与已有城市绿色发展政策相结合,旨在推动形成更加均衡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适用范围
本次措施适用于全域范围内所有纳入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中的企業單位。
二、激励標準
针对在環境保護方面表现突出的企業单位,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或补贴,以奖励他们继续保持高效率、高质量地执行環保法规。此外,对於環保绩效低下的企业则会加以鼓励和引导,以期通过正面激励机制促进它们提升环保水平。
三、操作要求
(一)每月20日前,將當月15日按環保績效分為優秀、中等或需要改進三大類別進行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匯總,並將相關信息推送至供應商端。
(二)供應商需核對與系統中登記之企業資料是否吻合,並根據實際情況執行減免或補貼措施。若發現任何不符或無法處理的情況,請即時反饋給我們進行調整處理。
(三)所有減免或補貼金額將從下一個月開始自動扣除并直接支付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
四、其他事宜
(一)供應商應定期更新並維護其與我們共享之數據,以確保準確性和有效性。
(二)我們會定期檢查這些措施是否達成預期效果,並根據反饋持續優化策略。
(三)我們強烈建議所有相關部門與團隊密切合作,以確保這些計畫能夠順利執行。
此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期待您的積極響應與支持!
深圳 市 生態環境局
深圳 市 水務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