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差别化收费机制推动环境信用评价新篇章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入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框架下,我们将在深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推出一套更加精细化、动态调整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现就我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按照环评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实施对象
所有符合条件并被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企业。
二、实施原则
在我们城市目前采用的标准基础上,将考虑企业在环保方面表现出的诚信程度或存在的问题,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进行不同的征收比例,以此激励环保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工作,同时对不履行责任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大型排放者进行惩罚性措施。
三、实施流程
(一)每月20日前,由于本次操作系统更新至新版本,所有当月15日最新数据将通过自动同步传输至相关部门手中,并由此形成一个新的数据库供后续使用。
(二)供给商应确保其内部系统与政府提供的一致性,无误无缺,从而为用户提供一个稳定的服务平台。对于出现异常情况,如无法查询到详细信息或者多个账户映射同一人等问题,应当及时向政府反馈以便共同解决。
(三)针对已核实名单中的企业,其下个月开始执行新的分级定价政策,并且需要及时完成所有财务记录,为政府做好必要准备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供给商应该保持良好的档案记录,每个季度至少一次整理完善台账,并提交报告给监管机构,以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二)政府部门要持续关注和更新这些公司所需遵守的规定,同时不断优化这个监督过程,使之更加高效和透明。
(三)各级官方以及民营公司都必须密切合作,不断提升他们之间沟通协调能力,以确保这一系列计划顺利展开。
自从九月第一天起,这份新政策正式生效,我们希望这将会是推动整个行业更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敬请各位注意执行该政策内容。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获取帮助。
【公布日期:2022年9月1日】
【签发部门:】
【签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