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1日

如何净化蓝天深圳推进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机制通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化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的要求,我们现就实施对我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单位进行差异化收费的情况作出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将涵盖所有在我城市域内按照最新环保法规接受正式登记并参与排放监测体系中的企业。

二、执行原则

基于当前市场调控与经济效益考量,本地政府决定在原有基准价格之上,对于不同级别的企业实行相应比例上的增减征税。这一措施旨在通过激励绿色发展来提升整个行业整体绩效,同时通过惩罚那些未能达到环保标准或频繁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一些企业,以此来加强市场秩序。

三、操作流程

(1)每月20日前,生态环境部门将当月15日更新后的企业环保诚信等级名单推送至供水公司及相关机构,并确保数据完整性与准确性。

(2)供水公司应核查所接到的名单,与其内部数据库中记录用户信息进行比对。一旦确认无误,将立即开始执行新的定价策略。

对于出现疑问或无法识别的问题,需向两大主管部门提出疑问,并寻求协助解决问题。

(3)供水公司必须按时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服务,并确保账目清晰,无误地汇总并提交给财政专户。

四、其他事项

(1)供电企业需维护详细记录,为期后审计做好准备,每个月末之前提交给主管部门一个全面概览报告。

(2)生态保护办公室须持续关注排放者履约情况,并及时更新其间验收成绩单以便跟进调整动态效果。

(3)区域内包括两个主要执法机构以及地方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官员,在紧密合作下共同努力保证这一新政策能够顺利实施而无遗漏。

自2022年9月1日起,本指南开始施行。我们相信,这一举措将会促使更多企业重视自身责任,从而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美丽的地球家园。

敬请广大受影响方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落实!

【文件编号:SCE-001】

【日期:2022年9月1日】

【发布人签字】:

【姓名】李明,

【职位】首席管理员,

深圳城镇公共卫生安全中心

公众健康部

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仅用于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实际需要,请直接联系官方渠道获取最权威且最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