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1日

深入实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1年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差别化收费政策通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化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现就我们城市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的参评单位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进行通告。

一、执行对象

涵盖我城区范围内(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所有参与了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环保信用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执行原则

在本地已有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基础上,我们将采用更加精细化且基于环保诚信程度进行调节。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于那些获得绿牌——环保诚信企业,将按照90%标准征收其污水处理费用;

(二)对黄牌——环保警示企业,其征税比例将增加至110%;

(三)而红牌——环保不良企业,则需要支付130%以上的一定比例作为其所应负担之额。

三、执行流程

首先,由于月底20日前,生态保护部门将每个月15日公布给予绿色证书、黄色警示标签及红色违规标记等级排名名单,并同时提供他们相应社会统一代码与辖区信息,以便供给给各个供用企业用于后续操作。

其次,每当接到这些名单后,涉及到的供用公司需确保这些信息与自己的系统中用户名称或编号完全匹配;若出现无法识别或者明显出错的情况,如多个不同实体对应同一个账户,这些情况都应该被反馈至两大主管机构,即由他们协商解决方案并由下设分支机构协助落实。

最后,所有参与此次行动的小型供用公司必须依据核查后的可行名单,对于下一个月份产生新的使用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并按新规定计算出的费用来缴付,并确保充足交存至专门指定的地方以备审计之需。

四、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须建立详尽记录,一旦完成每个月清点工作,将整理汇总情报,并向两个主要监管机构提交报告。

生态保护部负责持续更新和维护排放者身份及其表现指数,从而形成动态跟踪机制。

市级及县级资源保护办公室以及供应行业应当密切合作,与服务提供方保持紧密沟通,以保证这一系列决策能够得到迅速有效实施。

自2022年9月1日起,本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此刻,我们期待着通过这样的创新举措,让我们的城市更为绿净美丽,也希望能激励更多企业提升自身环保水平,为共同构建清洁地球贡献力量!

敬请关注,

来自:深圳市生态保护局 & 深圳市供用业界

日期: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