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

污水排放标准新规2021年实施细则解读

新修订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进一步的严格化。对于化学品、石油加工、电力生产等行业,COD(化学需氧量)、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和NH3-N(氨氮)的允许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下降了10%至30%,对有机磷和总磺酸盐等表面活性剂的限值也进行了大幅度减少。

对于农业废水,新标准明确要求实行源头治理,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此外,对于畜禽养殖业,整改期内要实现畜粪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水直接进入环境中。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余土壤中的污染物排放也受到重视。在填埋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密封防渗系统,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一般掩埋指标。此外,对于土壤中超标项目,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将其降至安全水平。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废弃物,其堆存管理也纳入到了新的标准之中。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堆存与处置方案,并在工程完成后按期清除堆存地点,以避免长时间积累导致环境问题。

为了提高监管效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职责分工,加快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同时通过数据分析技术提升监测精准性,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人民群众监督平台。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者依法处罚,以此来保障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