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环保警钟三部门联合揭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故事

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紧密合作,共同发布了7起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深入剖析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常见多发领域和环节为切入点,体现了三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逐一解决案件侦办难点的精彩过程。

这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不仅旨在通过总结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来推动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水平,更是希望通过这些真实且具有说服力的故事,让公众对环保法律知识有更深刻认识,从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第一宗典型案件发生在浙江台州市,当地人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这些铝灰最终被无视安全标准随意倾倒于非法场所,对周边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第二宗则是在山东省青州市,一群涉事人员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这些桶内含有剧毒化学品,最终导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

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的洗洞活动也成为了第三宗典型案件,他们未经批准就进行地下水资源开采,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直接导致当地居民饮用水质量下降。而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的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也同样触犯了环保法律,最终因违规处理大规模电池残渣而遭受罚责。

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的非法处置废料桶行为,以及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副产盐”(一种用于生产肥料但含有高浓度氯化物)的非法处理,都展示了一种不可容忍的恶劣手段,其后果远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得多。

最后,在重庆市永川区,一群涉事人员邬某渐等8人将含油泥浆进行未经许可的处理,将此类化学垃圾任意倾倒于自然環境中,无视其对生态系统带来的长期损害。此类事件不仅损害的是我们的地球母亲,也是一种对人类未来负责性的弃疗行为。

透过这些令人震惊却又教育性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只有每个人都成为环保的一份子,每个行动都能促进社会整体向着绿色发展迈进,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洁净、健康和谐共存的人间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