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噪音扰民首次诉前禁止令生态环境保护意义的司法创新之举
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却持续制造吵闹声响?面对此情此景,广州市颁布了全国首例的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要求30天内停止骚扰。法官紧跟其后,对现场进行了回访,最终发现噪音已被有效控制,这份诉前禁止令随之得到了解除。
诉前禁止令是一种临时措施,它允许法院在案件提起之前就采取行动,以防止权利受到不可逆损害或证据被破坏。与传统的法律程序相比,诉前禁止令简化了审查过程,只需初步检查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即可生效。这项措施对于处理“噪音扰民”类似案件尤为有用,因为这些案件通常涉及时间敏感且需要迅速解决的问题,而常规程序可能耗时且无力强制执行。
虽然诉前禁令并不新鲜,但它的应用领域一直较窄,主要限于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在近年来的一些环境保护类案件中,也开始采用这一策略。而将其用于“噪音扰民”类案件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创新举措。
在本次事件中,被申请方通过不断释放噪音给申请方造成了严重干扰,并影响到他们家庭生活特别是孩子的居家学习。此情况符合适用诉前禁令的情况,因此,该措施不仅快速而且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创新使用司法手段,不仅体现了法律精神,更保障了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公正,让法律从繁复走向简单,从遥远走向亲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种更直接、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