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噪音扰民首次诉前禁止令司法实践之创新不乱扔垃圾10条建议和谐环境之要素

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却持续制造吵闹声响?面对此情此景,广州市颁布了全国首例的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要求30天内停止骚扰。然而,在法官返回现场后发现情况已然改善,这份禁令得以解除。诉前禁止令是一种提起诉讼前法院临时措施,它通过初步审查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就能责令侵权行为停止,以防止不可逆损害或证据被毁灭。

与传统诉讼程序不同,诉前禁止令不需要复杂的举证程序,只需法院对证据进行基本审查即可采取行动。这使得“噪音扰民”类案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解决,而不是像一般案件那样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虽然这种做法并不新鲜,但其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相对少见,“噪音扰民”类案件首次使用诉前禁令是司法实践中的创新。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不断噪音干扰申请人的家庭生活,并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远程学习。此外,这些长期的噪声也给申请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因此,该案符合采用诉前禁令的情形。在申请人承担保证的情况下,使用这一快速有效的维权手段是合适的。

法律总是在变化,不可能涵盖所有可能性。在这个“噪音干扰”案例中,将常规庭审程序与新的司法工具结合起来,是法律灵活性的体现,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一种方式。这不仅让小事免于繁琐,也让法律更接近、更快地服务于公众日常生活,让司法创新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部分。(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