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噪音扰民首次诉前禁止令司法创新如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却持续制造吵闹声响?面对此情此景,广州市颁布了全国首例的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要求30天内停止骚扰。法官紧跟其后,对方未能遵守禁令,一审判决不利。诉前禁止令,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在案件提出之前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权利受到不可逆转的损害或证据被破坏。在这类案件中,这种措施显得尤为必要,因为常规诉讼过程耗时且缺乏强制力。
虽然诉前禁令并非新鲜事物,它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经有所应用,如2014年的网易与QQ音乐一案,但将其用于“噪音扰民”类案件则是司法实践的创新。此次广州市使用该策略,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还推动了法律适用范围的扩展,为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一种高效的手段。
本案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施,关键在于被申请人通过持续发出噪音给申请人带来了严重影响,使得家庭生活和子女学习都受到了严重干扰。因此,该举措不仅迅速有效,而且符合常规标准。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里,不断探索和创新司法实践方式至关重要,让法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活,也是我们追求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