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噪音扰民首次遭遇诉前禁止令司法实践开创新局面

孩子在家学习,却遭受邻居不断的噪音骚扰?面对此类问题,广州市首次发出了全国范围内的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该禁令要求侵权方必须在30天内停止所有可能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如果违反,法官有权返回现场进行检查。在这起案件中,当法院法官返回现场后发现情况已恢复宁静,因此被迫解除了这一诉前禁止令。

诉前禁止令是一种法律手段,它允许法院在案件提出之前就可以采取措施,以防止权利受到更大损害或者证据被破坏。与常规审判程序不同,诉前禁止令只需初步审查相关证据即可出台。这项措施对于处理“噪音扰民”等案件尤为重要,因为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时间敏感性和空间限制,不适合长期延续的传统司法程序。

虽然诉前禁止令并非新鲜事物,但其应用领域一直相对有限,主要针对知识产权侵犯类案件。在近年来的一些环境保护类案件中也有所尝试,而将其用于“噪音扰民”类型的事件,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创新举措。

在本案例中,被申请方通过持续制造噪音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家庭教育,并给予他们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因此,该场景符合采用诉前禁令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种快速有效的维护正义的手段。

这个创新使用既体现了法律灵活性的进步,也确保了公平正义,同时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享受自己的基本权利。这不仅是为了解决小规模纠纷,更是为了推动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情绪调节机制。(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