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环境保护新动向噪音扰民首次诉前禁止令司法实践的创新之举
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却持续制造吵闹声响?面对此情此景,广州市颁布了全国首例的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要求侵权方在30天内停止作出扰民行为。然而,当法官返回现场时,只见原先的嘈杂已转为宁静,这份诉前禁止令最终得以解除。
诉前禁止令是一种法院临时措施,它能在案件正式提起之前,防止权利受到不可逆损害或证据被毁灭。在处理“噪音扰民”类案件时,由于其事件规模较小,而采取常规程序可能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因此诉前禁令成为了一个高效解决方案。
尽管诉前禁令并非新概念,但它通常应用于知识产权侵犯案件,如2014年网易对QQ音乐的一次请求。近期也有环境保护类案件采用此手段,但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噪音扰民”问题,其使用是首次尝试,是司法实践上的创新。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不断放置噪音给予了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并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家庭教育。此举符合适用诉前禁令的情形,并且由于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此措施显得尤为合理和有效。
通过这一司法创新,不仅体现了法律精神,同时也保障了法律权威与人民群众利益,为日常生活带来了便捷和快速的解决途径。这一做法鼓励更多司法实践中应用创新的方式,以确保法律能够及时、直接地服务于公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