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保护环境的演讲稿首次使用诉前禁止令创新司法实践噪音扰民

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却持续制造吵闹声响?面对此情此景,广州市颁布了全国首例的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要求30天内停止骚扰。法官紧跟其后,对这份禁令进行了实地监督,最终发现噪音已大幅减少,案件得以和平解决。这一举措不仅展现了法院快速有效的临时措施,也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创新精神。

诉前禁止令,即诉前禁令,是指提起法律行动之前法院下达的一种命令,用以防止侵权行为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或证据丧失。在处理“噪声干扰”类案件时,这种快速而直接的解决方式尤为重要。与传统法律程序相比,诉前禁止令更简便快捷,它允许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以迅速保护被侵权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诉前禁令并非新概念,但它在知识产权领域已经得到应用,如网易就QQ音乐涉嫌侵权事宜申请过这样的措施。但是在社会民生方面,如“噪音扰民”类案件,其使用这一手段是首次尝试,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本案中,被告方通过不断产生噪音给予原告造成了严重困扰,不仅影响到家庭生活,还妨碍孩子正常上学。此举符合采纳诉前禁令的通用标准,并且原告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因此,该措施被视为一个高效且合适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这种创新式司法运用的应用,不仅体现了法律精神,更确保了法律正义与人民群众利益之间保持着紧密联系,让小规模纠纷避免陷入复杂繁琐的常规审判过程,从而使得法律更加贴近、及时服务于公众日常生活需求。(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