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大师揭秘土壤场地评估与地下水检测之谜环境影响评价的智慧解答
在风险管控地块上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后如何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管?
答: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的规定,实施风险管控的地块应提出后期环境监管要求,一般包括长期环境监测与制度控制。后期环境监管要求参照HJ25.5-2018执行。
问:项目为电镀厂,配有电镀工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I类项目,项目位于专业电镀基地内,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小型,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土壤2级评价。项目内及项目周边土壤评价范围200米内均为硬化地面、已建成的厂房、道路及沿马路边的零星绿化树(绿化树均种植在已经硬化的地上,仅树干四周留有约0.1m宽的未硬化土地)。土壤二级评价需对占地范围内去4个监测点,对于200米范围外取2个点进行现状监测。如果取样会破坏防渗层,加大被污染风险,为避免破坏防渗层保证有效性,可不做现状检测吗?
答:若建设用地全部硬底化,不具备采样条件,可采用拍照证明,并在环评文件中体现,不需要开展现场采样。关于此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生态环境部或标准起草单位。
问:对于同一片区域中的多个新建企业,其生产工艺相同,但企业不同,是可以合并一个地区性的背景调查和预处理报告吗?
答:若企业生产工艺相同,用途相似且地域位置相近,可以合并编制背景调查和预处理报告。但必须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全面评估该区域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问:我司主要从事五金压铸件生产加工,有喷漆工艺,与金属制品加工制造行业相关联。在编制环评报告时,我们是否应该按照地下水III类或者IV类来执行?因为我们虽然属于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但是由于我们的产品是通过喷漆而不是电镀,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属于IV类。
答:您所提到的情况应当遵循《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编制环评报告时,您应当考虑到您的具体业务活动对地下水资源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并据此确定最适当的分类。此外,由于您的业务活动涉及喷漆,这可能会导致一定量的化学物质排放,因此建议您将其视作具有较高潜在危害性的工业活动,从而更严格地执行地下水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