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江西启航新生态梦扩大社保缓缴政策篇章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新增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的困难企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此外,对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通知》还明确了缓 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条件、申报流程以及补 缴费用款等具体政策,同时要求申请缓 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得因 缶 社会保险而影响职工个人益处。(侯艺松)
这次调整不仅进一步缩减了社会保障负担,为更多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 业提供了财务上的支持,还有助于稳定就业和促进经济复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我们可以看到江西省政府对于帮助这些受到重创行业和业务实体恢复健康成长表示出强烈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