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8日
滇池水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予以冻结
10月24日,滇池水务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112执10978号之二),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予以冻结。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所述,西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包括昆明滇池投资、昆明滇池投资全资附属公司-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的信托纠纷一案中,因昆明滇池投资、昆明排水及另一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予执行,根据西山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书,公司被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昆明滇池投资持有的公司60.95%的股权。冻结期为三年,即2023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就本公告所述的控股股东的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的营运维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