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3日

南山纪要我们为什么要谈环境生态

1999年10月下旬,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协办的“生态与文学”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召开,来自中国以及美、法、澳、韩等国的作家和学者张炜、李锐、苏童、叶兆言、格非、乌热尔图、方方、迟子建、蒋韵、黄灿然、蒋子丹等三十多人与会。25日晚,在三亚市南山生态文化苑,参加这次会议的部分学者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就环境—生态问题又进行了进一步座谈。参加这次座谈的有黄平(《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李陀(《当代大众文化批评丛书》主编)、陈燕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戴锦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晓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思和(复旦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帆(福建省社科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王鸿生(河南省文学院研究员)、耿占春(海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等。韩少功作为会议东道主也出席了座谈。参加研讨会的部分其他人员及外国同行列席了座谈。现在呈现出来的,是根据参与座谈的人的发言和相近思路整理出的一个提纲,以期作为继续思考和广泛征求批评的基础。 环境—生态问题并非仅仅是个科学技术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全球范围的环境—生态一直在恶化,水资源短缺,荒漠化扩展,温室效应,有害气体排放量急增,臭氧层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都不仅危及到人类的物质生存,而且加剧了全球和地区范围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族群的冲突乃至危机。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均物质资源相对缺乏(在全球排名160位以后)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与全球化的经济体系“接轨”的步伐的加快,资源与开发的矛盾、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迅速激烈化和外显化。近年来,黄河断流,长江泛洪,淮河变黑,西北等地的快速荒漠化,华东、华南等地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等,危害着很多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剥夺着他们的生存权利;许多城市的垃圾公害和食品污染也正在对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构成威胁。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有30% 的水资源遭到污染,3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上千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75%,这意味着环境—生态代价几乎将抵销掉经济增长的绝大部分。从整体上说,淡水缺乏,水质与大气污染,土质退化,耕地减少,水土流失,酸雨增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个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也只有在经济增长起来以后,对环境和生态保护才能有更多的财力投入。 需要对此提出的质疑是:从过去几十年的情况来看,全世界并不缺乏对环境—生态进行必要的和基本的保护的科学技术,全世界的资金也足以用来解决诸如水质的大面积污染和大气的工业污染这样的问题,但环境—生态恶化还是在一步步加剧。这说明,环境—生态破坏后面隐藏着更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原因,环境—生态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技术问题。 现在,全世界很多地方的水资源都严重缺乏,但即使是在这些严重缺水的地区,仍然不时掀起大兴土木的热潮。高级宾馆高档写字楼层出不穷,而一个三星级宾馆的标准间的设计供水,居然是每天一吨。很明显,只是笼统地说缺水,不是毫无意义吗?不足世界人口5%的美国,每年需消耗全世界年开发能源的34%,人口不到20%的发达国家每年需消耗全球能源的80%,但与此同时,美国为了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至今仍然拒绝在全球保护大气的国际协议上签字。那么,笼统地说大气污染需要治理有什么意义?究竟是所有的人都缺水、都在污染大气,还是一部分人缺水、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是哪一部分人缺水、哪一部分人在污染大气?缺水、大气污染这类问题,仅仅是个科技问题,或者,仅仅靠科技进步就能解决吗? 从性质上说,环境—生态问题涉及到对自然资源如何占有、如何利用和如何分配的问题,而这种占有、利用和分配,总是在特定的社会体系、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下发生和展开的。对这些社会领域和社会过程的关注、反思、批评,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作家—艺术家与公共知识分子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 环境—生态和发展的问题,常常被构造成二元对立和两难的困境:似乎要发展,就要破坏环境—生态;要保护环境—生态,就只能牺牲发展、忍受贫穷。这种发展主义的思维方式和流行话语正在很多人那里内化成某种“常识”或“共识”,阻碍着人们对发展与环境—生态问题做任何严肃而富有积极意义的探讨。 关注环境—生态问题,并不是要追捧极端的环境—生态主义神话,不是要建立凡生命(甚至包括病毒)和凡自然之物(包括洪水)都必须崇拜和保护的现代泛神论,也并不否定工业文明、农业文明以及更早期的其他文明形式长期以来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的紧张关系,并不否认人们追求日益舒适的物质生活的合理性。但是,人与自然的相对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相对平衡,不也是“舒适”的应有之意吗?而且,这种相对和谐与相对平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相对成功的范例。今天,无论是在海南,在云南,还是在山西,在江西,我们都可以看到某些局部地区有很多发展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从而增进了当地人民福祉的生动事例。各种文明形式与自然的冲突如果说曾经已经发生,丝毫也不能说明如今坐视环境—生态的恶化具有正当性和必然性。而在“发展”与“环境—生态”两者之间建立非此即彼的两难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对掠夺性破坏性开发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