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生态环境保护部邯郸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措施

河北省邯郸市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措施,旨在激励和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根据《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落后的县将被扣留1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奖励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好的县。该城市自2015年10月起开始实施这一机制,以奖惩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大气治理效果。

近年来,邯郸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该市达标天数比上一年增加3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8天,PM2.5浓度下降16.5%。今年1月至9月,全市达标天数增加44天、重度以上污染日减少40天、PM2.5浓度下降23.4%,但仍需加强环保工作。

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表示,《办法》的实施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发各级政府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并确保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任务。如果一地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靠后,将进行约谈;如果长期排名倒数第一,则进行问责。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认为,这种高额奖惩措施能够调动各级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抗大气污染。他指出,大规模的经济压力会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关注并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公布排名情况以及兑现生态补偿资金的事宜,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且高效。此举旨在推动每个县(区)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来应对大气污染问题,并提升监测能力以持续改善空 气质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