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邯郸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为了发展经济破坏环境的例子
邯郸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实施奖惩机制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
河北省邯郸市近日出台了《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奖惩,以激励和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根据该规定,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落后的县将被扣留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而改善成绩好的县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补贴。
据介绍,自2015年10月起,《办法》开始实施,并将根据每季度国控、省控和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所在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改善率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综合排名情况进行评估。
此外,该城市还设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于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靠后扣留生态补偿资金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进行预警;对于长期排名前列不动的地区,则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这种高额奖罚措施旨在确保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其地区的大気质量。
至今为止,尽管邯郸市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重化工产业导致的大量污染物排放问题,以及较低的大氣質量排名。在此背景下,这项新政策正成为推动本地环保工作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