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5日
1179家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4年更新
10月14日,江西省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4年更新)》。江西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179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
江西省
赣环固体字〔2024〕460号
江西省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4年更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分类管理筛选要求,我厅结合2023年度企业申报登记情况,并征求各地市意见,确定了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179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其中2家单位同时具备综合类利用处置和豁免类经营许可,1家单位同时具备小微收集和废矿物油收集经营许可,4家单位同时具备废矿物油收集和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经营许可),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等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江西省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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