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大力推动绿色旅游业发展为2023年旅游业的蓬勃兴起奠定坚实基础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进行了深入整改。现将2018年度整改成效及主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回顾
完成燃煤发电机组和10万千瓦以上企业自备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分类施治重点企业。
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含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对全市合法加油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并建立问题清单等。
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对全市通航河道内无证经营码头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验收。
二、整改成效与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6微克/立方米,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度目标任务。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全省综合指数从2017年的倒数第4名上升至正数第7名。
(一)推进燃煤机组及10万千瓦以上企业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已完成对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革工作。
(二)深入开展挥发性有organic物治理,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企业为重点,累计完成62家企业的挥发性有organic物治理。
(三)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在阜城建成区域实施禁燃政策。
(四)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其中包括对合法加油站的地毯式检查以及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对全市通航河道内无证经营码头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验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六)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融限放管理规定制定,并在春节期间严管重罚“第一挂炮”“第一盘香”,基本实现了“零融放”。
(七)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其中涉及保护区重叠矿业权13个已经注销,小型砖瓦黏土矿采矿权92宗均编制好了恢复方案;其他各县市區砖瓦窑廠采礦權均已履行注銷程序。
(八)开展“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刘庄煤矿和谢桥煤矿两项目共需17,746平方米面积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最终两项目经初步验收后被销号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确认销号文件同意销号,即刘庄煤矿及谢桥煤礦生態環境修復項目准予銷號
最后,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对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为2023年旅游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