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智慧般的再生水利用方案农村卫生间污水的谜底解开了
西安市智慧再生水管理新篇章:农村卫生间污水处理之谜解锁了
日前,西安市水务局颁布了《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细则旨在全面贯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推广利用和管理,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本细则对城市再生水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监督进行了详尽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本细则明确,再生水是指经过收集处理后的雨水、生活污水及生产经营废water等,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water。其主要依据为《西安市城市污染防治条例》与《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的配套使用。
第二章 再生成用
本细则要求统筹利用各种water资源,将再生成入water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地表water、地下water、再生成用调度控制,并明确其可以用于农业灌溉、新建电厂冷却用water等多种目的。对于不同用途,其应符合相应标准,如农业灌溉需达到《农业灌溉standard》(GB 5084)和《城区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standard。
第三章 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于city water management工作负有责任,其中包括编制city water plan,审查工程设计方案以及验收工作。此外,还包括土地规划手续办理、资金筹集拨付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第四章 规划与建设
本细则要求city water plan应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并且必须保证系统性和经济合理性。在新建工业园区或开发区时,需要配套建设区域city water utilization engineering,并同步使用。而现有的老旧区域,则需要逐步改造以达到city water utilization要求。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本细则还明确了一系列关于city water management和supervision的具体措施,如施工期间保护措施、中长期目标设置等,以确保有效执行并监控到位。此外,对于不符合standard的again generation facilities,还将进行整改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