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5日
西安市智慧般的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解答污水处理中的各种疑惑
西安市水务局日前发布了《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细则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该细则,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城市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这些处理后的再生水可用于农业灌溉、城市杂用(如绿化、道路清扫等)、工业用(如冷却洗涤、锅炉供暖等)以及补充河流湖泊地表及地下 水源。
此外,该细则还明确了再生水应符合不同使用目的所需的质量标准,如农业灌溉应符合《农业灌溉用水技术规范》;城市杂用应符合《城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用应符合《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在多种用途中,同系统供给时,其要求最高者为准。
西安市政府将通过各部门职责分工来推动这一政策执行,其中包括编制专项规划、审查设计方案、资金筹集拨付、新建工程手续办理至工程验收,以及监督检查考核等多方面工作,以确保其有效实施。此外,该细则还鼓励单位和企业自建回用设施,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