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震撼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揭示自动监控系统的神奇力量
自《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充分发挥了环境监测系统的力量,通过智能化手段和非现场监管技术,结合暗访、巡查等方式精准打击了多起涉及自动监控的环境违法案件。为了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现在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在办理这些案件中的优秀表现进行表彰。
第一宗典型案例:
颜庄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故障一事
【事件概述】
2023年8月23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8月13日4时至15时40分期间氨氮自动监测数据缺失,并且没有及时报告。当地执法人员使用标液测试后确认,该公司的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存在误差超出规范范围。
【处罚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此,宁德市福鼎生态環境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4.77萬元,並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宗典型案例:
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更换核心部件未验收一事
【事件概述】
2023年8月1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与验收意见不符的主要装置并超过90天运行期限,但未重新组织验收。
【处罚措施】
该行为違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因此, 福州市闽清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0125萬元,並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宗典型案例:
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总磷数据一事
【事件概述】
2023年3月12日,当地执法人员调阅系统发现该养殖废水总磷数据异常。一场突击检查揭露,该企业将废水样本采样管插入低浓度水瓶内,以此操纵系统显示标准值。
【处罚措施】
该行为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吉发养殖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726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第四宗典型案例:
千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如实标记数据异常情况一事
【事件概述】
2023年7月6日至8月9日期间,该单位技术人员开展标样核查但未向平台报备,这些数据被视为正常运行而非核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处罚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依据該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由厦门市环保部门对千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3375万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宗典型案例:弘冠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传台账资料不足之谜
【事件概述】
2021年已通过验收并备 案于同安区环保大厅,但其台账资料尚未上载至系統。此舉導致系統無從追蹤其自動監測資料是否準確有效。
【处罚措施】
該行為違反了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在此情況下,由厦门同安区環保大廳對弘冠亿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金0.5656萬元,並發布通報批評書面指令,以此強化執法人員執行職責與維護環境安全之重要性。